根据宁财(预)发[2023]21号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于2023年2月21日集中公开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。
公示时间:长期公示
电 话:6971451
附 件
static/file/d53d4fa1b75b43d399de3333df1a365b
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2月21日
版权所有: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管理:信息管理部技术支持:神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京公网安备110401300070号 京ICP备10032362号